第217章 法庭审判 (第1/2页)
新京的兰芳高级法院的审判庭设在行政公署东侧一栋新建的三层建筑里。
今天一大早,法院门口就围满了人。
消息是三天前公开在报纸上刊登的。
兰芳司法部发布了一份简短的通告,称“涉嫌于正月初四在兰芳领海附近枪杀四名兰芳公民的荷兰籍犯罪嫌疑人范·德·维尔曼,将于三日后在新京地方法院公开受审”。
通告没有提太多细节,兰芳司法部只发了一份简短的公告,没说太多细节,只说时间和地点。
但这份简短的通告却在南洋华人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从新加坡到槟城,从巴达维亚到马尼拉,每一条华人街巷里都在传着同一句话。
兰芳要公开审判下令枪杀华人渔民的荷兰军官,判的还是死刑。
所有华人听到这个小道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
新加坡牛车水的一间茶馆里,几个老茶客端着茶碗议论纷纷。
其中一个戴着瓜皮帽的老头摇着头说:“洋人杀了华人,华人要判洋人死刑?这种事从大清到现在,听过几回?你见过哪个洋人给华人偿过命?”
旁边立刻有人接话道:“可不是嘛,在华夏本土上,洋人杀了人,要么赔几个钱了事,要么直接就不了了之”
“兰芳不一样”
一个年轻人放下报纸,语气笃定道:“兰芳不是大清,也不是民国,兰芳是华人自己的政权,李主席说过,华人不是牛马,不是野狗,这话不是说着玩的。”
茶馆里安静了几秒。
那个戴瓜皮帽的老头张了张嘴,但是没有继续反驳。
经过这些年的各种骚操作和作秀,现在的李学文在整个海外华人社会中威望巨大,直逼甚至超过了当初的国父,没人敢在公开场合说李主席的坏话。
开庭当天,法院门口的街道从早上六点起就被围得水泄不通。
除了兰芳本地人外,还有不少从新加坡,槟城,巴达维亚提前两天坐船赶来的记者和侨领代表。
法院只开放了一百个旁听席位,但门口的台阶上和街道两侧站了至少四五百人,人们挤在一起,踮着脚往法院大门方向张望。
上午九点,审判庭的门准时打开。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后排临时加了两排折叠椅,连过道里都站满了人。
审判席上坐着三名法官,中间的主审法官是兰芳司法部首任大法官林文庆,早年在新加坡做过多年律师,在大不列颠读过法律。
被告席上,维尔曼和当时的机枪手巴恩斯俩人,穿着一身深灰色囚服站在铁栏后面,头发散乱脸色苍白,一看这段时间在兰芳的监狱里就没少挨收拾。
现场除了这俩人外,还有两个白人律师的存在,荷兰领事馆派了两名律师到场旁听,但没有参与辩护的意思。
这次的审判背后已经达成了一系列的协议,完全就是走个过场,不是几个律师能改变的。
林文庆敲了一下法槌,宣布开庭。
检察官站起来,翻开案卷,开始陈述起诉书:“被告维尔曼,原荷属东印度皇家海军缉私艇艇长,被告巴恩斯,原荷属东印度皇家海军缉私艇机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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