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在百货商场买买买 (第1/2页)
她穿着件杏色针织衫,素雅干净,衬得她皮肤白了些,人也看上去温柔了不少,下身穿着条修身的窄版牛仔裤,勾勒出纤细笔直的长腿,脚上踩着一双亮面圆头皮鞋。
她微微歪头看他,眉眼弯弯,露出浅浅梨涡。
沈时觐心里莫名的恸了下,脸颊发烫。
现在的她,真的……很好看。
林栀还没来得及去照镜子,可她从沈时觐的表情里读懂了自己选的这身衣服很合适。
她几步走到柜台前,冲售货员豪气地挥了下手:“这套衣服和鞋子我全要了,一共多少钱?”
“稍等!”售货员熟练地拨了拨算盘珠子,笑着抬起头来:“羊毛针织衫是26块,裤子是18块,小牛皮的鞋子是36块,一共是80块钱。”
80块钱?林栀皱了眉。
她在沈时觐这里一个月才拿50块钱,这身衣服差不多就要了她两个月的工资,有点小贵。
不过想到沈时觐刚才看她的眼神,她又觉得值了。
她要打开格局,等以后哄好了沈时觐,再跟他提涨工资的事,钱不就又来了嘛。
她从口袋里掏出那一摞钱来,数出八张大团结放到柜台上。
售货员原本觉着她身上穿的衣服寒酸,见她付钱十分爽快,身旁又跟了个一看就不普通的好看男人,立刻跟她推销起了才到的那件驼色羊毛大衣。
她把大衣平放在柜台上,抬手轻轻摸了摸上面的纹路,笑眯眯道:“小姑娘,这是今早才到的羊毛大衣,质量款式都是最好的,我们商场就这一件,穿出去也不会撞衫,你要不要试试?”
林栀上手摸了摸,这衣服质地不错,一看就是纯羊毛的,款式就是放到现代来说,也不俗气。
售货员见她有意,立刻撺掇她穿上试试。
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漂亮衣服呢?林栀倒也没推辞,大大方方的伸手接过穿在了身上。
这衣服又轻又暖和,有一种被暖风包裹着的感觉。
她很满意。
可转念想到这个年代羊毛大衣的稀缺,她直愣愣地问:“这大衣要多少钱?”
售货员冲她笑笑:“小姑娘,你刚才也摸过这料子了,这是实打实的羊毛,不扎身、不板硬,冬天挡风抗寒,就是穿个十年八年的都不会起球变形。”
林栀见她铺垫这么多,心想这衣服一定不便宜。
她问:“那要多少钱?”
售货员顿了顿,冲她伸了伸手指头。
林栀看她伸出来三根手指,立刻皱了眉。
这衣服是好衣服,可是价钱更好。
三百块啊,顶她半年工资了,这也太奢侈了。
她抿了抿唇道:“这衣服款式不太适合我,颜色也有些浅了,算了,我不要了。”
说着就把身上的羊毛大衣脱了下来,刚想让售货员把衣服挂回去,一旁的沈时觐就开了口:“这衣服我们要了。”
林栀滞了下,扭头看他,嗔怪道:“沈时觐,我可买不起这么贵的衣服。”
“这钱我出。”沈时觐面色平淡,看不出什么表情。
“你出?”林栀打量着他,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沈时觐喉结微滚,像是不想被她误会似的解释道:“你身上穿的棉袄太旧了,一会儿你还要跟我回家。”
林栀轻轻挠了挠头,恍然大悟道:“明白了。”
他是想让她在家人面前有排面。
沈时觐哪里是她老板,分明是她的财神爷。
林栀越瞅他越顺眼,嘴角涌上一抹笑来:“其实这衣服我觉得还行,沈时觐,那我就谢谢你了。”
售货员在一旁瞅着,脸上带着笑,搭腔道:“小姑娘,你这对象一看就会疼人,长得模样也俊,你真是有福气。”
林栀挑了下眉,嘴角噙着笑:“是啊,是啊,我也这样觉得,能跟他在一块儿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夸人不过是上下嘴唇碰一碰的事,反正她也不会凭白损失什么,对她来说,这是最具性价比的讨好。
沈时觐脸上没有什么波澜,只是眼睛淡淡扫过林栀时,眼底掠过一抹不自然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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