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配不上? (第2/2页)
“爹!您真是错怪沈岳了!”
林清婉咬着银牙,站起身来,:“前不久,沈岳一个人单枪匹马杀穿了醉仙楼,亲手斩了刘金彪的脑袋!整个长乐坊的精锐打手,全军覆没!”
轰!
林彦只觉得脑子里仿佛有一万头狂牛奔腾而过,震得他双耳嗡嗡作响。
林清婉却没有停下,继续说道:
“沈岳念及咱们林家的交情,杀了人后,只拿走了属于他的现银。”
“剩下的长乐坊铺面地契、刘金彪这些年积攒的十万两印子钱账目,他全盘交给了咱们林家接手!”
“如今的长乐坊,已经挂上了咱们的牌匾,改名‘百乐坊’!就这短短几天的时间,西街的流水利润简直像金山一样往咱们林家的账房里搬!”
“若是没有沈岳,咱们林家一百年也别想把手伸进西街的盘口!”
“您说他是个只会打猎的泥腿子?”林清婉眼眶微红,直视着自己的父亲,“爹,这天底下,哪有随手就能送出一座销金窟的泥腿子?!”
死寂。
书房内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只有韩云在墙角痛苦压抑的闷哼声。
林彦彻底僵在了原地。
他死死盯着坐在太师椅上、正端着茶盏慢条斯理拨弄茶叶的沈岳,感觉整个世界都颠覆了。
单枪匹马,灭了西街一霸?!
还将那座日进斗金的销金窟,拱手送给了林家?!
林彦吞了一口极其艰难的唾沫,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良久,林彦深吸了一口气,迈着略显沉重的步伐走到墙角,亲自弯下腰,将痛苦不堪的韩云搀扶了起来。
“韩护卫,你先下去治伤吧。去账房支取一百两银子,算作汤药费。”林彦挥了挥手。
韩云此刻哪里还有半点先前的嚣张?
他满脸惊恐地看了沈岳一眼,如蒙大赦般捂着废掉的右手,连滚带爬地逃出了书房。
待房门重新关上,林彦缓缓转过身,脸上的盛气凌人已经收敛了大半。
“沈岳……沈公子。”林彦的称呼变了,“看来,确实是我林某人常年在外,眼拙了。”
“你年纪轻轻便有这等雷霆手段,确实称得上一句少年英雄。之前的话,是我林某人唐突了。”
能让堂堂百草阁的东家低头认错,这已经是极其难得的退让。
然而,林彦的话锋紧接着却猛地一转,眉头再次死死拧在一起:“可是,沈公子!你有本事不假,但你别忘了,你现在是官府挂了牌的海捕要犯!”
“那赵捕头是个出了名的活阎王,为了抓你,他带着几十号佩刀的捕快,死死守在老熊岭的山口!那是天罗地网啊!”
林彦越说越觉得心惊肉跳,目光死死盯着沈岳,“你到底是怎么从老熊岭逃出来的?”
“你现在大摇大摆地进了城,若是让赵捕头知道了顺藤摸瓜找上门,我林家岂不是要跟着你一起陪葬?!”
“林世伯不用担心赵捕头来找你们的麻烦。”
沈岳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因为赵捕头,还有他带去封山的十几个捕快……都已经死了。”